公 告
东明众鑫钢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于2024年1月31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周某顺、周某峰、周某祥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目前我县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开展案件侦查,为全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请凡在东明众鑫钢管有限公司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参与人,在2024年8月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转账凭证、支付及收取收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我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逾期不来登记报案,视为放弃自己权利。
对于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温警官
电话:0530-3334976
特此公告
东明县公安局
2024年7月31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投资需谨慎,凡是未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的,承诺在一定时间还本付息的都是非法行为。投资者应格外谨慎,不管犯罪分子以何种名义,须知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投资人须自己承担风险。不贪小利,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来源 | 东明公安